老子道德经第六十八章原文及译文
[原文]
善为士者①,不武;善战者,不怒;善胜敌者,不与②;善用人者,为之下。是谓不争之德,是谓用人之力,是谓配天古之极③。
[译文]
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,不逞其勇武;善于打仗的人,不轻易激怒;善于胜敌的人,不与敌人正面冲突;善于用人的人,对人表示谦下。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,这叫做运用别人的能力,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。
[注释]
1、善为士者:士,即武士,这里作将帅讲。此句意为善作将帅的人。
2、不与:意为不争,不正面冲突。
3、配天古之极:符合自然的道理。一说“古”字是衍文。
[延伸阅读1]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善为士者不武,
士,卒之帅也。武,尚先陵人也。
善战者不怒,
后而不先,应而不唱,故不在怒。
善胜敌者不与,
不与争也。
善用人者为之下。是谓不争之德,是谓用人之力,
用人而不为之下,则力不为用也。
[延伸阅读2]苏辙《老子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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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以武楸荆兄郧樱粢晕湫形t死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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善用人者橹隆
人皆有相上之心,故莫能相橛谩U\能下之,t天下皆吾用也。
是^不拢侵^用人之力,是^配天古之O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