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子道德经第五十六章原文及译文
[原文]
知者不言,言者不知①。塞其兑,闭其门②;挫其锐,解其纷;和其光,同其尘③,是谓玄同④。故不可得而亲,不可得而疏;不可得而利,不可得而害;不可得而贵,不可得而贱⑤;故为天下贵。
[译文]
聪明的智者不多说话,而到处说长论短的人就不是聪明的智者。塞堵住嗜欲的孔窍,关闭住嗜欲的门径。不露锋芒,消解纷争,挫去人们的锋芒,解脱他们的纷争,收敛他们的光耀,混同他们的尘世,这就是深奥的玄同。达到“玄同”境界的人,已经超脱亲疏、利害、贵贱的世俗范围,所以就为天下人所尊重。
[注释]
1、知者不言,言者不知:此句是说,知道的人不说,爱说的人不知道。另一种解释是,聪明的人不多说话,到处说长论短的人不聪明。还有一种解释是,得“道”的人不强施号令,一切顺乎自然;强施号令的人却没有得“道”。此处采用第二种解释。
2、塞其兑,闭其门:塞堵嗜欲的孔窍,关闭起嗜欲的门径。
3、挫其锐,解其纷:和其光,同其尘:此句意为挫去其锐气,解除其纷扰,平和其光耀,混同其尘世。
4、玄同:玄妙齐同,此处也是指“道”。
5、不可得而亲,不可得而疏;不可得而利,不可得而害;不可得而贵,不可得而贱:这几句是说“玄同”的境界已经超出了亲疏、利害、贵贱等世俗的范畴。
[延伸阅读1]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知者不言,
因自然也。
言者不知。
造事端也。
塞其兑,闭其门,挫其锐,
含守质也。
解其分,
除争原也。
和其光,
无所特显,则物无偏争也。
同其尘,
无所特贱,则物无偏耻也。
是谓玄同。故不可得而亲,不可得而疏;
可得而亲,则可得而疏也。
不可得而利,不可得而害;
可得而利,则可得而害也。
不可得而贵,不可得而贱,
可得而贵,则可得而贱也。
故为天下贵。
无物可以加之也。
[延伸阅读2]苏辙《老子解》
知者不言,言者不知。塞其叮]其T,挫其J,解其,和其光,同其m,是^玄同。
道非言f,亦不x言f,然能知者未必言,能言者未必知。唯塞堕]T以杜其外,挫J解和光同m以治其日撸徊谎远c道同矣。
故不可得而H,不可得而疏,不可得而利,不可得而害,不可得而F,不可得而v,故樘煜沦F。
可得而H,t可-得而疏。可得而利,t可得而害。可得而F,t可得而v。w道者均覆f物,而孰橛H?等^逆,而孰槔Γ坎恢s辱,而孰橘Fv?情之所不及此,所以天下F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