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子道德经第三章原文及译文
[原文]
不上贤①,使民不争;不贵难得之货②,使民不为盗③;不见可欲④,使民不乱。是以圣人之治也,虚其心⑤,实其腹,弱其志⑥,强其骨,恒使民无知、无欲也。使夫知不敢⑦、弗为而已⑧,则无不治矣⑨。
[译文]
不推崇有才德的人,导使老百姓不互相争夺;不珍爱难得的财物,导使老百姓不去偷窃;不显耀足以引起贪心的事物,导使民心不被迷乱。因此,圣人的治理原则是:排空百姓的心机,填饱百姓的肚腹,减弱百姓的竞争意图,增强百姓的筋骨体魄,经常使老百姓没有智巧,没有欲望。致使那些有才智的人也不敢妄为造事。圣人按照“无为”的原则去做,办事顺应自然,那么,天才就不会不太平了。
[注释]
①上贤:上,同“尚”,即崇尚,尊崇。贤:有德行、有才能的人。
②贵:重视,珍贵。货:财物。
③盗:窃取财物。
④见(xian):通“现”,出现,显露。此是显示,炫耀的意思。
⑤虚其心:虚,空虚。心:古人以为心主思维,此指思想,头脑。虚其心,使他们心里空虚,无思无欲。
⑥弱其志:使他们减弱志气。削弱他们竞争的意图。
⑦敢:进取。
⑧弗为:同“无为”。
⑨治:治理,此意是治理得天下太平。
[延伸阅读1]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不尚贤,使民不争;不贵难得之货,使民不为盗;不见可欲,使心不乱。
贤,犹能也。尚者,嘉之名也。贵者,隆之称也。唯能是任,尚也曷为?唯用是施,贵之何为?尚贤显名,荣过其任,为而常校能相射。贵货过用,贪者竞趣,穿窬探箧,没命而盗。故可欲不见,则心无所乱也。
是以圣人之治,虚其心,实其腹,
心怀智而腹怀食,虚有智而实无知也。
弱其志,强其骨。
骨无知以干,志生事以乱。
常使民无知无欲,
守其真也。
使夫知者不敢为也。
知者谓知为也。
为无为则无不治。
[延伸阅读2]苏辙《老子解》
不尚t,使民不徊毁Fy得之,使民不楸I;不可欲,使心不y。是以}人之治也,其心,其腹,弱其志,其骨。
尚t,t民u於不若而至於YFy得之,t民病於o有而至於I。可欲,t民患於不得而至於y。m然天下知三者之橄e而U之,t惑矣。}人不然,未L不用t也,不尚t耳。未Ly得之也,不F之耳。未L去可欲也,不之耳。夫是以t者用而民不y得之可欲之事效於前,而I\y不起,是不亦其心而不害腹之,弱其志而不害骨之也哉。今⑴et而尚之,而F之,街可欲以示之,t是心c腹皆也。若e而U之,t是志c骨皆弱也。心c腹皆,t民恢九c骨皆弱,to以立矣。
常使民o知o欲,使夫知者不敢橐病
不以三者街之,t民不知所慕,澹乎其o欲,m有智者,o所用巧矣。
o椋to不治矣。
即用三者之自然而不尚、不F、不,所^o橐病